我院参编的《国土空间综合防灾规划编制规程》获批发布
2023-11-03

  近日,自然资源部发布2023年第53号公告,由常州市规划设计院参编的国标《国土空间综合防灾规划编制规程》(下简称《规程》)TD/T1086-2023已通过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,经2023年第7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现予批准发布,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。


  国土空间综合防灾规划包含了各级国土空间(总体)规划中的综合防灾规划、各级国土空间综合防灾专项规划、详细规划中的综合防灾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中的综合防灾规划,是国土空间规划涉及底线安全的重要篇章。


  《规程》聚焦于国土空间涉及防灾安全的用地、空间和设施布局等要素及其规划管控,厘清了各部门管理事权和规划工作边界,明确了灾害风险区和灾害风险控制线划设的事权,建立起国土空间综合防灾规划编制的会商机制,为城乡安全韧性标准编制提供借鉴。我院在参编过程过中,充分融合常州市国土空间综合防灾的规划成果和江苏相关诉求,为《规程》编制提供了重要支撑作用。